专业人士分析美国加州的经典治霾模式(下)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registration.com/ 发布时间:2013/4/17 13:30:3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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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文章中我们为您简单的分析了美国加州的治霾模式,所谓的“加州模式”究竟有何特殊之处?在以后的治污工作中都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
为什么美国标准严格的空气污染政策在加州能得以实施?除了加州面临美国严峻的空气质量问题、公众本身就有强需求以外,该州还推动空气污染和医学研究,通过一系列研究数据“用事实说话”,并与公众、产业界沟通和合作来落实公共政策,尽量降低治污成本。
目前,加州拥有全美庞大的颗粒物检测网络。根据加州空气治理委员会2010年8月公布的一份研究结果,估计加州每年有9200人因PM2.5细微颗粒物污染而过早死亡。该委员会还在进行多项针对儿童健康的长期研究,其中一项研究显示长期曝露在户外污染空气中与减缓儿童肺功能发育存在关联。
这一系列关于空气污染与健康之间关系的研究为执法和立法者提供了基础。不过,由于特殊地理条件以及人口密集,少数美国空气标准达标难的地区几乎都集中在加州,对于科里而言“加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科里分析说,加州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头是汽车尾气,这是加州空气治理政策的战略重点。然而,这个美国优先人口大州在过去数十年来人口不断增长,加之大洛杉矶地区等都会区域铺排较广,车辆增长可观。如今,加州3400万人口拥有2500万辆机动车,对空气污染治理的努力形成挑战。
加州经过近二十年的治理,已将细微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了一半,但较之联邦水平仍属高位。在加州,细微颗粒物的主要来源是柴油机动车的排放。不过,“加州经验”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不同地区必须研究清楚当地空气污染主要性质、主要来源及程度,再从立法和执法层面有的放矢去解决。”科里指出。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洛杉矶大部分民众、产业界乃至地方官员都悲观地认为,改变空气质量现状无望--问题又严重,清洁空气政策的执行成本又过高,而且当时也不具备关键技术。当时任南加州空气质量管理局局长詹姆斯·伦特提出彻底扭转空气污染现状的大胆目标时,就连下属都充满怀疑。然而该部门终确立了在2007年前完成空气质量达标的方案,并于1989年获得批准,一度受到美国乃至欧洲媒体的追捧。
2012年12月14日,美国联邦政府在奥巴马赢得大选后优先个宣布实施的法规恰是更新空气质量标准。尽管美国各州进入20世纪纷纷针对空气质量展开治理行动,但联邦政府直至1955年才出台优先部空气污染治理立法《空气污染控制法》,为地方治理空气污染提供联邦补助和技术支持,1960年又推出《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
1963年的《洁净空气法》较先指出空气污染是全国性问题,这项法案也启动了美国空气质量联邦标准的制订工作,可谓美国当代空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法律基础,国会还于1970年、1977年、1990年陆续推出修正案,规定了更严格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也对189种有毒污染物制定了新的控制标准。根据这部法案,美国环境保护署必须每隔五年重新复核一次空气质量检测标准。2012年年底的空气质量标准就是近的一次更新,新规定将PM2.5年平均浓度标准从每立方米小于等于15微克降到12微克。
环保署估计,标准提升后直接经济利益从每年36亿美元增至90亿美元,开销也由530万美元增至3.5亿美元。按照新标准,预计到2030年,随着PM2.5细微颗粒物污染水平下降,可以减少4万例过早死亡。
从联邦政府到州政府,空气治理者们的“夹心”窘境相同。由此不难想象犹他州政策之辩的激烈程度。“唯一能破除雾霾天的就是一场风雪。”面对窘境,犹他州空气质量监督机构官员布赖斯·伯德无奈地形容。
从以前到今天,美国的治污过程也经历了很大的变化,其中积累的很多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当然不管选择怎样的治污方法,高效空气过滤器都是不能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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