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面分析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方案(二)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registration.com/ 发布时间:2013/4/3 18:11: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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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滤器设备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为您分析了关于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方案的基本知识,而今天我们就其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和治理的方法为您做出详细分析!
一、严重污染预警
1、公众健康提示及建议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可能留在室内;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减少开窗通风;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和体育赛事;中小学和幼托机构暂停户外活动。
(3)倡导公众减少用电;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污染减排
(1)强化“清洁发电、绿色调度” ,增加燃气发电;临时增加采购市外电力;所有并网燃煤机组选用优质煤发电,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电力公司)
(2)石化、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采取限产、限污或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排放VOCs的石化、化工企业和区域,严禁各类开停车、放空等作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3)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以外,禁止所有影响环境质量的建筑工地室外作业,禁止道路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
(4)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禁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
(5)增加道路保洁频次,大程度减少地面起尘。(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
(6)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黄标车(除公交车、公路省际客运车外)禁止上路行驶;停驶3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市机管局、各区县政府)
(7)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各相关区县政府)
(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重度污染预警
1、公众健康提示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建议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和体育赛事,中小学暂停户外体育课,幼托机构暂停户外活动。
(3)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2、污染减排
(1)强化“清洁发电、绿色调度”,增加燃气发电;所有并网燃煤机组选用优质煤发电,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电力公司)
(2)石化、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采取限产、限污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排放VOCs的重点企业和区域,禁止各类开停车、放空等作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3)除工艺要求、应急抢险外,停止桩类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筑构件破拆、脚手架拆除、外立面涂料涂装、道路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
(4)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
(5)加强道路保洁,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
(6)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7)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各相关区县政府)
就严重污染和重度污染预警中的具体规定我们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而在另一个方面,除了相应的预警措施之外,适当的采用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治理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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